工信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15:05:38 浏览次数:452 来源:“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
9月4日,工信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以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跨区域、跨网络、跨行业协同建设为重点方向,提出了“1统筹6协调”等7方面主要工作。其中,在增强全方位安全保障能力中提出,要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网络安全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建设,相关企业要配合开展网络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价,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物联网卡安全管理要求。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和分级防护,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手段建设,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要增强跨行业安全服务赋能,推广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车联网网络安全定级防护备案,加快安全防护贯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通知》结合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技术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促进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跨区域、跨网络、跨行业协同建设为重点方向,提出了“1统筹6协调”等7方面主要工作,即全国统筹布局、跨区域协调、跨网络协调、跨行业协调,发展与绿色协调、发展与安全协调、跨部门政策协调等。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信〔2024〕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是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为驱动,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等基础性数字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全国统筹规划布局
(一)统筹规划骨干网络设施。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全国省际干线光缆网络规划建设统筹,共建重要路由光缆,增加重要节点通达方向,扩大新型高性能光缆的应用。制定国际通信设施中长期规划,在东中西部地区均衡布局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加快扩展国际海缆、陆缆信息通道方向。与交通、能源等相关企业协同规划和建设国际陆缆、国际铁路、国际油气管道等跨境基础设施。
(二)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各地要实施差异化能耗、用地等政策,引导面向全国、区域提供服务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在枢纽节点部署。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加强本地数据中心规划,合理布局区域性枢纽节点,逐步提升智能算力占比。鼓励企业发展算力云服务,探索建设全国或区域服务平台。
(三)合理布局新技术设施。有条件地区要支持企业和机构建设面向行业应用的标准化公共数据集,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通用和行业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平台,部署区域性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区块链基础设施,推动跨链互通与互操作。合理布局量子计算云平台设施。
二、加强跨区域均衡普惠发展
(一)推进重大战略区域设施一体化发展。各地要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区域统筹,深化跨省市规划衔接和建设合作。基础电信企业网络组织可合理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区域内骨干节点向全互联组网发展。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要协同布局算力设施,按需开展数据中心跨省直连和算力资源调度。
(二)深化区域间均衡协调发展。东部发达地区先行先试、探索5G-A、人工智能等建设和应用新模式,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快千兆城市建设,实现5G、千兆光网均衡发展。西部地区在综合成本优势明显地区合理布局重大算力设施,探索建设超大型人工智能训练算力设施。沿边省份利用对外合作机制,打造具有区位优势的国际信息枢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设施建设。
(三)促进城乡融合普惠发展。各地要继续深化电信普遍服务,推动农村地区5G和光纤网络建设,提升乡村治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场景网络覆盖质量。加快“宽带边疆”建设,推进边疆地区行政村、农村学校、边境管理及贸易机构、沿边道路、沿海海域等重点场景宽带网络覆盖。
三、加强跨网络协调联动发展
(一)推进多种网络端到端协同升级。基础电信企业要深入开展“双千兆”网络建设,协同建设5G与千兆光网,推动IP承载和光传输融合发展,促进接入网、城域网和骨干网同步扩容升级。持续建设低中高速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体系。协同推进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和骨干网融合组网。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
(二)鼓励网络与算力设施协同发展。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算网协同规划,建设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之间、区域数据中心与国家数据中心集群间的直联网络,增加光缆网络连通度。积极开展算网融合技术研发,提升算网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和智能编排等能力,实现云网边一体化智能调度和服务。鼓励算力企业依托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创新算力互联服务,推进算力互联互通,探索构建算力互联网。
四、加强跨行业融合共享发展
(一)推进信息设施与传统设施融合发展。各地要组织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推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部署,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统筹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干线道路沿线车联网路侧设施。集约部署城市感知终端,统一建设城市级物联网感知终端管理和数据分析平台。全面建设实景三维中国,搭建数字中国时空基座和数据融合平台。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时空大数据、城市信息模型等基础平台,推进平台功能整合,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统一的时空框架。
(二)深化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跨行业协调机制,建立跨行业共建共享需求清单。推动双向开放通信、市政、交通、电力、公安等领域的杆塔、管道、光缆、机房等资源。新建地铁、隧道、桥梁等场景要提前规划和预留通信设施布放空间,并提供电力保障。
五、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方式
(一)推进重点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基础电信企业要配合构建信息通信业绿色低碳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碳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开展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评估。推进传统通信机房绿色改造、老旧通信设备及机房配套设备更新,加强基站节能技术应用。各地要出台鼓励企业使用绿电的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
(二)促进设施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要加强通信基站、铁塔、机房、光缆交接箱等设施与建筑物、构筑物协同设计,创新融合一体、多元美化建设方案。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开展通信杆线综合整治。
六、增强全方位安全保障能力
(一)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网络安全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建设。相关企业要配合开展网络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价,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物联网卡安全管理要求。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和分级防护,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手段建设,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二)增强跨行业安全服务赋能。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组织相关单位升级完善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监测体系,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企业、车联网企业建设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推广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车联网网络安全定级防护备案,加快安全防护贯标,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
(三)增强信息基础设施稳定安全运行能力。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开展运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重要网元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基础电信企业要做好通信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抗震、防灾、防火、防雷等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加强跨部门政策协调
(一)发挥要素配置牵引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做好频谱资源中长期规划,优化频率资源配置,鼓励频谱资源共享使用。健全跨部门工作机制,优化国际海缆审批程序,保障国际海缆建设用海用地需求。各地要对信息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报建审批、环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将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矢量数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二)协同推进跨领域标准化工作。新一代通信网络、数据与算力设施等标准工作组织要加强协作,加快融合标准制定和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化组织要构建跨行业融合标准协调工作机制,加快跨行业标准化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落地实施,完善与相关设施共建共享所涉及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
(三)加大投融资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电信普遍服务等项目。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运营。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优化资源和政策支持,推进解决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布局和协调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指导和协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同落实。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地方协调机制,做好工作衔接,强化上下联动和区域横向协同。各地要开展本地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协同建设和协调发展。
(三)加强评估问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单位,探索建设全国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化发展监测平台,建立各地和相关企业广泛参与的数据采集和上报机制,加强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实施情况监测,定期开展第三方分析评估,对重要环节进行评价。
附件:名词解释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名词解释
1.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5G网络、光纤宽带网络、骨干网络、国际通信网络、卫星互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通用算力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新技术设施。随着新通用技术的产生和推广应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形态会更加丰富多样。
2.智算中心
智算中心,即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是基于人工智能理论,采用人工智能计算架构,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的一类算力基础设施。
3.超算中心
超算中心,即超算数据中心,是基于超级计算机或者是大规模的计算集群的数据中心,能够提供大规模计算、存储和网络服务等功能,广泛应用于航天、国防、石油勘探、气候建模和基因组测序等应用场景。
4.边缘数据中心
边缘数据中心是一种新型的数据中心形式,位于网络边缘,介于用户端和集中式云数据中心之间,旨在减少数据传输距离和时间,提高数据处理速度和效率,具有规模小、部署位置灵活、计算和存储能力本地化等特点。
5.新技术基础设施
新技术基础设施是基于新技术形成的基础设施形态的统称,现阶段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等设施。
6.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广普及过程中形成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支持开发的人工智能算法框架、面向应用的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用于算法模型训练的公共数据集等形态。
7.区块链基础设施
区块链基础设施是区块链技术和理念工程实践的具体形态,包括支持开发的区块链开源底层技术平台、由公共链网、跨链系统组成的网络服务设施、面向区域或行业应用的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等形态。
8.量子计算云平台
量子计算云平台是一种在线提供量子计算资源和工具的云计算平台,用户能够便捷的利用量子计算进行计算任务。
9.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是实现网络之间流量集中交换的国家级信息基础设施,是互联网网络架构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