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4-08-15 09:52:01    浏览次数:519     来源:财政部网站

8月7日,财政部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软件规范》共八章47条,包括会计软件总体要求、会计数据输入、会计数据处理、会计数据输出、会计软件安全、会计软件服务等内容,其中,在会计软件安全中提出,会计软件应满足数据保密性、数据可靠存储、跨境数据境内备份的要求,采用密码技术的,应当遵循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会计软件服务中提出,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服务的会计软件服务商,应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


关于印发《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的通知

财会〔2024〕1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但不符合本规范有关要求的会计软件,应当自本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   

附件: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                                          

财政部   

2024年7月29日


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0.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1.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2.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3.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4.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5.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6.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7.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8.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09.png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_10.png




关键字: 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