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4-08-15 09:37:33 浏览次数:699 来源:财政部网站
8月7日,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共六章50条,从会计信息化建设、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会计信息化安全、会计信息化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在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方面提出,鼓励单位开展会计数据治理,探索会计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以安全合规为前提,促进会计数据要素的流通使用,实现会计数据要素价值。在会计信息化安全方面提出,要求单位统筹考虑会计信息化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涉密安全、跨境安全等,强化会计数据在生成、传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
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2024〕1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财政部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