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加快修订《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26 18:03:27    浏览次数:3092     来源:封面新闻

8月24日,国新办举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表示,将加快修订《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行业政策体系与条例的衔接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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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图片来源:国新网)

近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条例》)公布,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关键信息技术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行政法规,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即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条例》还明确了运营者责任义务。

隋静表示,工信部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围绕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技术能力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安全产业支撑等方面,督促运营者切实落实责任要求。

一是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将加快修订《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行业政策体系与条例的衔接和落实。健全行业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制定出台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系列标准,并推动落地。持续推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认定。

二是健全安全技术能力体系。组织建设和运行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保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措施,构建完善安全监测和事件处置机制,促进提升安全风险协同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深入开展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检查检测,督促整改网络安全问题隐患。

四是强化网络安全产业支撑,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支持面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技术创新应用。提升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举办多层次网络安全技能竞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保障。

据悉,工信部已陆续出台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多项部门规章,发布了《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近20项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了300余项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持续组织开展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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