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1-06-01 18:39:09    浏览次数:2359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最高法就互联网典型案例发布会答记者问表示:下一步,按照中央对互联网法院的总体定位,互联网法院将在加强互联网案件审判,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动互联网法院职能定位转型升级;二是积极确立完善互联网新兴领域裁判规则;三是推动构建网络空间自治和行业自律的治理模式。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互联网提高了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不断演进。互联网条件下的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行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人民法院做好互联网案件的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明显进展。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网络空间的法治治理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公正裁判案件为互联网及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保障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以来,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共新收一审等各类互联网案件217256件,审结208920件,其中,2018年收案15327件,审结12792件;2019年收案104714件,审结99405件;2020年收案97215件,审结96723件。还有部分其他法院也审理了大量互联网案件。

  总体上看,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涉及法律问题新型、复杂、疑难,人民法院面临新挑战新困难越来越多。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严惩网络刷单炒作信用、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及不诚信行为。

  为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逐步明确数据产权等新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认定标准。

  为促进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依法健康发展,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政策和案件裁判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规范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落实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为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回应新时代人民需求,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8月,设立了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又先后增设了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

  三家互联网法院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思想上与时俱进,技术上迭代推新,制度上逐步成熟,开辟了互联网司法建设的全新路径,审结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国内外获得了广泛赞誉。

多措并举,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保护电子商务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出台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惩罚性赔偿等方面的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明晰裁判规则,统一司法标准,加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和平台经济规制力度。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认真研究起草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解释,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秩序。

  人民法院将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大保护格局,共同做好互联网平台经济规制工作。

  人民法院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原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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