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3 17:32:56    浏览次数:527     来源:中国网信网

根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开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

(一)自202561日起,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应当自数量达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

(二)202561日前,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已经达到10万人的,应当在2025714日前履行备案手续。

(三)备案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三、备案方式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采用线上方式。请直接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https://grxxbh.cacdtsc.cn),按照系统首页提供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系统填报说明(第一版)》,准备相关材料并履行备案手续,也可从中国网信网(https://www.cac.gov.cn)首页“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栏目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

四、法律责任

未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528


关键字: 网络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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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2-15 09:53:23    浏览次数:1228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在数据采集、制作和表示过程中,空间位置技术处理、传输安全技术处理、服务安全技术处理的要求,以及不应采集和表示的内容,适用于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年 第9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顺应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应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支撑导航电子地图等相关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起草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号:20241012-Q-466)。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nr.gov.cn)“公开-意见征集”查询。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 马小龙电话:13811573489邮箱:maxiaolong@casm.ac.cn

2.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赵世湖电话:010-66558423/66557270

传真: 010-665575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

邮箱:100812

自然资源部

2025年2月5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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